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曼安小说网 > 异能小市民 > 第642章 英魂永不灭
 
但是或许正如余锋所说,自己身上还是有着蒙古人的热血快意,只要骑上马,一切的感觉都会回来,即使遗忘了太多年。

即使被时代抛弃。

可是,自己不能抛弃自己。

他抽出十只箭一同搭在弓弦上,狠力一射,天女散花。

每一只箭都如同一个死神,带走一个灵魂,留下一具尸体。

尸横遍野,献血染红了草原。

这片呼伦贝尔的草地变成了血腥的屠宰场。

杀!

杀!

杀!

手持匕首的余锋,手握弓箭的苏日勒赫克,以及身后慷慨激昂的蒙古战士们。

他们就是最锋利的刃。

横扫天下,风卷残云。

苏日勒赫克,这个曾经的骑兵师长,猎狼高手,也是平平凡凡的老头眼含热泪。

自己虽然老了。

可是力量和准头还在!

谢谢你蒙克,谢谢你余锋,让我找回了我自己。

这种感觉,才让我觉得人生,是真实的。

杀!

用献血祭奠蒙克。

也祭奠我的人生。

如同当初成吉思汗的铁骑,他们无所畏惧,他们一往无前,因为家人在后,敌人在前,要用献血让蒙古的骄傲传遍世界!

……

一场激烈的大战之后,狼群留下了无数尸体,溃败逃跑。

经此一战,狼群再不敢觊觎草原牧民。

就好像当初被汉武帝打的溃不成军的匈奴,数百年都不敢再小看大汉,那句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亦是烙在了群狼的心中。

之后余锋也想好了。

给它们一切野味,让它们安稳的待在中国。

既不要去邻国,也不要祸害牧民。

博日格德和央拉失去了儿子,娜仁失去了丈夫,苏日勒赫克失去了爱犬,草原狗失去了它们的王。

狼群不但失去了狼王,还失去了茫茫多的恶狼。

一场惨败,没有胜者。

但是草原的战士,再一次找到了厮杀的快意,以及被生活磨平的血腥。

苏日勒赫克抬起头来,冷静的看着众人道:“你们不是想要知道余锋为什么来到草原吗,他是想要请我出山,我人老了,马也老了,但是我不能让蒙克失望,无论天涯海角,余锋你指到哪,我就打到哪儿……”

这就是苏日勒赫克的决心。

蒙克如同图腾。

照亮了他前行的路。

大家纷纷询问怎么了,余锋将自己在南美洲莫名跟高卓部落结仇的事情说了出去,并且说好五天后前往南美洲跟他们展开骑兵战,用高卓人最擅长的战术战胜他们。

告诉高卓人,中国人可不好惹。

这些视余锋为神灵的蒙古汉子当然不会拒绝,余锋一人对抗一千只恶狼的壮举让他们目瞪口呆,纷纷表示,他们的命就是余锋的。

余锋皱皱眉头,认真的说道:“这场战斗点到为止,但是我要求完全碾压,所以我必须挑选最厉害的勇士跟我并肩作战。我已经通过军方挑选了两个骑兵营的精英,再加上咱们蒙古的神射手,这场战斗,一定没问题。”

博日格德跟苏日勒赫克合计了一下,蒙古人现在也是分为各旗,类似于部落。大家同仇敌忾,应该可以邀请他们出战,只是现在和平年代,战马没有训练也没有见过大场面,估计难以肩负重担,能够使用的最精锐的骑手约莫有五百人,但是战马只能凑出三百匹。

也就是说。

缺马。

这场战斗需要优中选优。

国家战马场如果抽调出前往南美的战士,应该剩不下多少良马,顶多再拿出来一百匹。

剩下一百匹的缺口。

应该怎么办呢。

盔甲可以打造,马却不能凭空变出来。

难道要去邻国买马?

他们灭狼行动殃及呼伦贝尔草原,还没跟他们算账呢。

要是能淘宝买就好了。

等等。

淘宝是肯定不能买了,但是还有地方可以买马,现在还有不少私有马场,有很多血统都是极为昂贵,一匹就要几百万。

但是自己却是有钱!

买了得了。

余锋点点头说道:“马的问题我来解决,我希望你们两天之内召集好骑手,进行磨合,然后我们前往南美州一同抗敌,我保证你们不但平安无事,而且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报酬。”

“为了国家出力是我们的本分,看不起咱们中国人,就该狠狠把他们揍一顿。”博日格德豪爽的拍拍胸脯说道,可是很快面色变得黯然起来:“可惜我的儿子死了,否则他一定也会为国效力,他最爱中国了……”

“逝者已去,节哀顺变吧。”

余锋亦是叹口气。

虽然狼群的出现帮了他的忙,他却是兴奋不起来,因为付出的代价,实在是太大了。

他严肃的告诉博日格德,自己愿意重金为惨遭毒杀的牧民修建坟墓,永远纪念他们的英灵。

然而博日格德却摆摆手拒绝了,死去的人,就留在草原上,秃鹫会吃掉他们的尸骨,灵魂则会成为长生天的战士。

自由自在的蒙古人。

确实更向往自由的天葬。

余锋点点头,既然如此,也不勉强。

暂时在这里分手,然后分头行动,苏日勒赫克和博日格德负责联系附近的族群,挑选最杰出的战士,打磨兵器。

余锋则是前去买马。

中国养马的会所很多,甚至在山东沿海,还有着著名的养马岛,据说是不少皇帝养马的地方。然而真正养马之地,还是北疆的草原,余锋早就听说有一个闷声发大财的爱马达人,在甘肃有一个私人马场,里面的马匹都是血统纯正,极为矫健靠谱。

从他马场出产的马匹,都是各大竞速赛事的热门人选。

然而他的马场,却不跟一些娱乐为主的马场,提供各种骑马服务赚取门票,可见主人是一个真正爱马之人。

爱马之人最懂马。

知道马不是摆设,也不是富人体现自己身价的象征。

驰骋作战。

才是马的归宿。

然而一个真正爱马之人,会把马匹卖给自己,前往南美洲厮杀吗?他的马匹是否又是金玉在外,败絮其中?许许多多的问题嗡嗡的绕在余锋头顶,一切,可能只有等到见了这个家伙才能够明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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