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| 杭州历史人物 李卫(1686~1738) 李卫(1686~1738),字又玠,铜山(今安徽徐州)人。清康熙朝捐资为兵部员外郎,后历任云南布政使,浙江巡抚、总督,刑部尚书,直隶总督等。在雍正四年至八年(1726~1730)任浙江巡抚、总督期间,海宁自翁家埠至尖山间的近百里海塘,全线临江,于是在险要塘段抢筑乱石塘、柴塘近2300丈,并修建柴盘头挑溜,缓和了危急形势,且为进一步修筑永久性的鱼鳞石塘取得缓冲时间。随又设塘兵200名及千、把总等员弁分驻沿塘,常年修护,清代在钱塘江海塘设置营汛管理组织即自此始。六年(1728)奉令节制江南7府5州后,还亲查议松江海塘修筑。调任直隶总督后,于十一年(1733)奉命会同内大臣海望来浙通盘相度海塘形势,筹划修筑事宜,提出修复塔山坝,兴建土备塘,以及可垂永久的大石塘、坦水,设置海防道,扩大营汛兵丁人员等措施,经奏报清廷同意后,一一付诸实施,使北岸海塘的管理得到加强。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