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曼安小说网 > 纵横隋末的王牌特种兵 > 第54章 以众凌寡
 
  林巧儿见刘子秋没有任何反应,心中更是忐忑,只得咬了咬牙,又垂下头来,叩首道:“回大王,昨天篝火边的那个男人是奴家郎君,今天他派了人来,悄悄塞给奴家一张字条。吉仁泰误以为那人要对奴家无礼,砍断了他的右臂。”

  刘子秋点了点头,终于开口了:“你既旧情难断,刘某放你离去,你又为何不去?”

  “不,不。”林巧儿慌乱地摆了摆手,说道,“奴家对他只有恨,没有情。只是,只是……”

  “只是什么!”

  “只是他在字条上说了,奴家只要帮他一件事,他就给奴家一个方子,可以治好虎儿。”不等刘子秋再问,林巧儿已经继续说道,“他给奴家一包香料,告诉奴家,每隔一段路便撒上一丁点。奴家知道他是想对大王不利,但奴家以为大王神武……再说他能治好虎儿……所以,奴家就,就……”

  说到后来,林巧儿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。

  突然,林巧儿用力拔出一把短刀,双手捧过头顶,大声说道:“奴家恩将仇报,无颜再见千玉公主,就请大王赐奴家一死。奴家别无所求,只希望大王今后能够善待虎儿。”

  金小虎大哭着再次扑向林巧儿,林巧儿却又一次狠心将他推开,这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事情。

  吉仁泰等人却满脸的震惊,纷纷抽出弯刀,怒骂声响成一片。刚才在危急之时,刘子秋不肯抛下他们独自逃命。就从那一刻起,他们就都已经暗下决心,今生追随刘子秋左右,永不背叛。现在,一个女人居然背叛了刘子秋,此刻,他们恨不得将林巧儿剁成肉酱。

  刘子秋却慢慢跳下马来,从林巧儿手上接过那把短刀。这是一把很普通的解手刀,胡杨木的柄,小牛皮的鞘,没有镶嵌宝石,也没有血槽,就是平常用来割羊肉用的。在西域和漠北,牛羊肉是他们的主食,这样的解手刀几乎人手一把。

  林巧儿却免不了心头一紧,绝望的眼神从金小虎身上扫过,但很快便恢复了宁静,直挺挺地跪在雪地上,大声说道:“奴家本当自裁,但奴家觉得不配。就请大王亲手割下奴家的头颅,以雪大王之恨!”

  “起来吧。人头不是韭菜,韭菜割了还可以再长出来,人头割了就再也长不出来了。”刘子秋忽然一把将林巧儿拉了起来,笑道,“你想撒香料,什么时候不能撒,非要找那么烂的理由。一路上都没喝水,偏你尿多,一看就是假的!”

  其实,从如实交代那刻起,林巧儿就抱定了必死之心,也放下了心头的包袱来。但是林巧儿绝对没想到刘子秋不仅赦免了她,而且语带调侃,顿时羞愧得无地自容,一张俏脸直红到了耳根。

  不过吉仁泰等人却依然保持着警惕,看向林巧儿的眼神也是极其凶狠,直到刘子秋摆了摆手,他们才收回弯刀。只是,要想让他们像以前那样恢复对林巧儿的尊敬甚至仰慕,只怕不容易了。

  一失足成千古恨。林巧儿也顾不上后悔,慌忙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纸包,说道:“这就是金波交给我的香料。”

  刘子秋点了点头,说道:“行了,你收着吧,我让你撒的时候,你撒就是了。上马,继续前进!”

  虽然不知道其中的原理,但鲜卑人可以循着香料找到他们是必然的。刘子秋就是要将计就主,把他们引入那处山谷。今天晚上是注定赶不回威定城了,就算鲜卑人不来,有三个千人队护在身边,也要安全得多。

  ……

  日落西山,红霞满天。在冰雪覆盖的荒原上,黄昏的景色是最为迷人的。一只大雕从天而降,准确地落在一名骑士的肩上。人雕合一,在夕阳的余辉下,仿佛披了件金色的外衣。大雕咕咕地叫了几声,那名骑士连连点头,从马鞍下的皮囊里掏出几块肉干塞进大雕嘴里,算是犒赏。

  在那名骑士的身边,一个瘦高个儿“啧啧”赞叹道:“常听人说,族长的金雕最通人性,今日一见,果然名不虚传。更令人称奇的是,族长居然能够和这扁毛畜生说话,金某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。”

  骑士笑道:“这只雕儿是蒙兀扎从小养大的,就和蒙兀扎的家人一样,说它通人性却也不是假话。雕儿飞得高,看得自然远,能够找到刘子秋的行踪不算稀奇。倒是金大人也能够寻到这里来,让蒙兀扎深为佩服!”

  瘦高个儿摆了摆手,道:“金某能够找到这里纯属偶然,运气,运气而已,哈哈,哈哈……”

  说话的时候,他的眼睛却瞄向前面两只金黄色的小猎犬,神情颇是骄傲。游牧部落都有围猎的习惯,猎犬必不可少。但这个瘦高个儿文质彬彬,不喜田猎,倒是对猎犬的追踪能力深感兴趣。这两只猎犬小的时候就在食物中夹杂一种独特的香料,几年训练下来,即使在数里之外,小猎犬仍然可以准确地找出香料的位置。能够想出这样天才的主意,并且付诸实施,他能不骄傲吗?

  架鹰的骑士正是室韦首领蒙兀扎,旁边的瘦高个儿却是林巧儿的丈夫金波。两个人并辔而立,站在一处山谷的入口。在他们的身后,六千名骑兵整装待发。这一次,他们没有使用弓箭,而是人人高举弯刀,在柔和的阳光下显得寒光闪闪。

  这时,又黑又壮的克烈策马向前,压低声音说道:“爹,还等什么?杀进去吧!”

  不等蒙兀扎开口,金波却抢先说道:“少族长勇气可嘉。但是刘子秋不急着回城,而是兜了一个大圈子来到这处山谷里,着实令人生疑,还是谨慎些的好。”

  克烈咧嘴笑道:“我知道为什么?”

  “噢?为什么?”

  蒙兀扎知道金波在慕容伏允面前的份量,怕儿子解释不清楚,惹恼了这位重臣,于是主动替儿子答道:“我的人和他们打个照面,发现刘子秋受了重伤,想必骑不得快马,所以要在这处山谷里休息一晚,又担心被我们发现,这才故意兜了几个圈子,不过是疑兵之计罢了。”

  当初泥岭一战,蒙兀扎才是真的中了疑兵之计,只是他到现在还蒙在鼓里而已。

  “哦,他受伤了!金某早就说过,那厮也是血肉之躯,不是神。如果是神,那厮的手指就不会磨烂了。既然是血肉之躯,就不可能刀枪不入。这不,果然受伤了吧!”金波明显兴奋起来,又连声问道:“他怎么受的伤?难道还有另外一支人马在追杀他们?”

  克烈摇了摇头,说道:“这个我们就不清楚了,只是我们的人回来报告,刘子秋好像吐血了。”

  离开拓跋部的时候,蒙兀扎知道刘子秋身边只有寥寥十数骑护卫。好汉架不住群狼,刘子秋再英勇,也难挡数百名室韦勇士。于是尽起族中三千青壮,兵分六路前去追赶,果然被其中一路追上。眼看就要大功告成,却遇上了伏兵。

  据败逃回来的人说,对方前来接应的兵马在千人左右,但他的金雕带回来的消息却是只有五百人。多数时候,蒙兀扎宁愿相信金雕,而不愿意相信他的族人。族人出于种种原因,有时会谎报军情,夸大其辞逃避责任,而他的金雕却一直忠心耿耿,不会对他有丝毫隐瞒。

  “啊!”在他们身后的队伍中,有个高高瘦瘦的骑士忽然发出一声惊叫,“爹,哥,他真的吐血了?”

  这个骑士不说话的时候,并不惹人注意,一开腔却听出是个女子假扮。金波饶有兴趣地打量了她几眼,笑道:“这位就是乌云姑娘吧?刘子秋那厮有什么好?你就别迷恋他了。不是金某自吹,金某虽然没有他那一身蛮力,其他方面却要比他强多了!”

  蒙兀扎慌忙打了个哈哈,说道:“金大人,动不动手?”

  虽然知道金波是慕容伏允面前的红人,也相信慕容伏允会最终取得胜利,但金波是怎样对待自己女人的,在草原上早有传闻,简直就是变态中的变态,蒙兀扎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落到这种人手上。

  金波呵呵一笑,不再盯着乌云,马鞭朝着山谷一指:“那就动手吧,族长你先请!”

  无论山谷里是五百人也好,一千人也罢,他们这方却有六千彪悍的勇士,以众凌寡,还有什么好犹豫的。蒙兀扎并不谦让,一勒缰绳,大喝道:“好!克烈,杀!”

  乌云焦急地喊道:“哥哥,你不能去,那是个大英雄!”

  “等哥哥杀了他,哥哥就是大英雄了!”克烈哪肯听她相劝,早策马冲了出去,弯刀一挥,“儿郎们,冲啊!”

  “爹,哥,你们杀人去吧,乌云自己回家!”乌云气呼呼地摘下头上的鹿皮小帽,狠狠地扔在地上,拨马往回便走。一阵寒风吹过,她头上的数十条细麻花辫子披散开来,真像一朵乌云压在了她的头顶上。在她的身后,数千骑兵正嗷嗷怪叫着冲进谷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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